欢迎光临桂广西南宁升德裕建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客户服务

第一条  安装与运行调试

1、 在合同规定或经双方约定的条件下及时间内,卖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买方人员正确安装、调试使用设备。

2、 买方应提供下列安装条件:

   1).施工场地的确定,按卖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做好设备安装基础。

   2).提供产品正常运行所需工作电源及接地线。

   3).配备必需的人员、吊装设备、辅助机械及工具。

   4).提供卖方安装技术人员食宿。

3、 买方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强行要求卖方技术人员安装,卖方予以书面说明后仍坚持要求安装的,买方须在书面说明中签字认可,卖方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保修责任。

第二条  保修期限及无偿服务

1、卖方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一年,保修期自验收完毕即日起计算。设备安装调试后,因买方原因而无法验收的,保修期自卖方通知验收之日起第10天开始计算。

2、保修期内,除不可抗拒和人为因素外,对由于设计、工艺和制造引起设备的损坏,卖方负责派人给予免费修复。

3、买方必须严格按卖方随机文件的规定使用和保养。因买方操作使用不当或保养、维修、加油不到位等引起设备损坏,卖方不负责保修。卖方派人修复,所有费用由买方负责。

4、卖方无偿为买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,无偿为买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

5、卖方对其设备进行终身服务,超过保修期设备,卖方将对其进行无偿服务。

6、买方有售后服务要求,卖方接到通知后,二小时内到达现场,解决问题。

第三条  配件供应

1、卖方提供的设备维修配件保证是原厂、正宗、正品的配套件。我公司在全国设有充足的配件仓库,配有许多经验丰富的机电工程师。

2、买方自行购买非卖方提供的易损件、零配件,卖方不提供免费服务。

3、设备上的易损件如衬板、叶片、皮带、气管、电磁阀、滤网等,非卖方设备问题引起的异常损坏,属正常损耗,更换费用应由买方负责。

第四条 其它规定

1、卖方健全用户挡案,对买方设备情况进行长期跟踪,定期回访用户,为用户排忧解难。

2、对于涉外施工或重大工程的买方,可建立专项服务内容和专职服务人员,满足买方的特殊需求,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。

3、买方对于卖方售后服务人员因服务质量或不合理收费有意见,可直接向卖方服务部投诉,投诉电话:0771-2303875、13878182577

售后服务热线:0771-2303875   

传       真:0771-2303875


二维码

官方网站

二维码

官方网站

广西南宁升德裕建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
地 址: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38栋101号    电 话:0771-2303875    

24小时售后服务:15296531565    联系人:王女士 18275880371 / 徐先生 13878182577    邮 箱:912979981@qq.com